企业环保公开道歉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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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公司位于如东县曹埠镇上漫社区。2021年4月30日,南通市如东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在我公司检查时发现,我公司超标排放废水,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相关规定,南通市生态环境局责令我公司限制生产一个月,立即改正超标排放废水的违法行为,确保废水达标排放,并处以罚款。
经南通市如东生态环境局教育指导,我公司深刻认识到环境保护是企业应承担的社会责任和义务,就本次行为向社会诚挚道歉,并作出如下承诺:
一、严格遵守国家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认真履行环保行政处罚决定;
二、切实提高认识,增强环保意识,若再发生环境违法行为,自愿依法承担一切法律后果;
三、积极履行社会责任,为保护如东生态环境多做贡献。
以上承诺请全社会监督!
南通金博亿手套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陈永标
2021年6月21日
企业环保公开道歉承诺书
我厂位于如东县岔河镇龙发村。2021年4月27日,南通市如东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在我厂检查时发现,我厂私设暗管排放超标织造废水,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相关规定,南通市生态环境局责令我厂停产整治,改正私设暗管排放超标织造废水的违法行为,并处以罚款。
经南通市如东生态环境局教育指导,我厂深刻认识到环境保护是企业应承担的社会责任和义务,就本次行为向社会诚挚道歉,并作出如下承诺:
一、严格遵守国家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认真履行环保行政处罚决定;
二、切实提高认识,增强环保意识,若再发生环境违法行为,自愿依法承担一切法律后果;
三、积极履行社会责任,为保护如东生态环境多做贡献。
以上承诺请全社会监督!
如东岔河明宇织造厂
经营者:徐爱明
2021年6月21日
企业环保公开道歉承诺书
我公司位于如东县马塘镇七里镇村工业园区。2021年5月12日,南通市如东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在我公司检查时发现,我公司将产生的危险废物废油桶转移给无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房茂军从事收集处置活动,该行为违反了新法修订前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相关规定,南通市生态环境局责令我公司立即停止违法行为,不得再将危险废物废油桶提供给无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或个人从事收集、贮存、利用、处置的经营活动,并处以罚款。
经南通市如东生态环境局教育指导,我公司深刻认识到环境保护是企业应承担的社会责任和义务,就本次行为向社会诚挚道歉,并作出如下承诺:
一、严格遵守国家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认真履行环保行政处罚决定;
二、切实提高认识,增强环保意识,若再发生环境违法行为,自愿依法承担一切法律后果;
三、积极履行社会责任,为保护如东生态环境多做贡献。
以上承诺请全社会监督!
南通鑫隆油品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曹晓丽
2021年6月21日
企业环保公开道歉承诺书
我公司位于如东县袁庄镇人民路。2021年5月7日,南通市如东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在我公司检查时发现,我公司冷冻饮品项目超标排放废水,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相关规定,南通市生态环境局责令我公司限制生产一个月,立即改正超标排放废水的违法行为,确保废水达标排放,并处以罚款。
经南通市如东生态环境局教育指导,我公司深刻认识到环境保护是企业应承担的社会责任和义务,就本次行为向社会诚挚道歉,并作出如下承诺:
一、严格遵守国家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认真履行环保行政处罚决定;
二、切实提高认识,增强环保意识,若再发生环境违法行为,自愿依法承担一切法律后果;
三、积极履行社会责任,为保护如东生态环境多做贡献。
以上承诺请全社会监督!
南通欣晨乳业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顾卫华
2021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