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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县启动3至11岁人群新冠病毒疫苗接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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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全媒体记者 袁嘉翊 姜宁惠) 按照国家统一部署,近日,我县启动3至11岁人群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据了解,目前我县3至11岁儿童约有4.5万多人,凡在园在校师生,均由所在学校与接种单位联系确定时间,预计2021年11月中旬前完成首剂接种,12月底前完成全程接种。

儿童是新冠肺炎易感人群,幼儿园、小学是人员密集场所,一旦有疫情发生,易造成局部传播流行。接种疫苗是预防新冠肺炎最有效的办法。县疾控中心计划免疫科副科长侯雪波表示:“3至11岁儿童接种新冠病毒疫苗原则是按照知情、同意、自愿原则,全县适龄无禁忌儿童‘应接尽接’。”据了解,现阶段我县3至11岁儿童使用的疫苗有:国药中生北京公司、北京科兴公司和国药中生武汉公司的灭活疫苗。后续将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统一安排,将其他获批疫苗纳入接种范围。

儿童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同样实施居民免费政策。接种时,监护人需携带儿童预防接种证、儿童身份证(如无身份证,需携带有儿童身份证号码的户口本)前往就近的接种门诊打疫苗。监护人可关注县卫健委、疾控中心等官方发布平台相关信息。

“3至11岁儿童新冠病毒疫苗不能与其他疫苗同时接种,应与接种其它疫苗间隔14天以上。监护人需要注意的是,儿童应优先接种国家免疫规划疫苗。但如果遇到动物致伤、外伤等情况,需紧急接种狂犬病疫苗、破伤风疫苗、免疫球蛋白时,可不考虑与新冠病毒疫苗的接种间隔。”侯雪波提醒,监护人应充分了解接种新冠病毒疫苗的禁忌症。如对新冠病毒疫苗成分过敏,患有未控制的癫痫,或其他严重的神经疾病,都不宜接种。以前接种疫苗时发生过严重过敏反应,也要谨慎考虑。如孩子患有哮喘等慢性疾病长期服药,须向医生说明情况,请医生进行评估。

“灭活疫苗属于预防性生物制品,少数人群接种后,可能会有发热、乏力等流感样反应,接种部位疼痛,消化道症状如食欲不佳等,这些是正常反应,请监护人注意观察判断。”侯雪波表示,“任何疫苗的有效性都不能达到100%。即便接种了新冠病毒疫苗,监护人仍要教育儿童做好防护,注意勤洗手、少聚集、一米线、分餐制,坚持科学戴口罩等。这不仅有利于阻断新冠病毒传播,对于预防秋冬季常见传染病同样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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