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版:综合新闻
2021年11月02日
个体环保公开道歉承诺书
阅读量:384 本文字数:333我个体位于如东县栟茶镇三星村十组。2021年9月2日,南通市如东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检查时发现,我个体租赁如东县栟茶镇三星村十组南通中旺包装材料有限公司最北侧车间经营的塑料粒子加工项目在未经环评审批同意的情况下擅自开工建设,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相关规定,南通市生态环境局责令我个体在15日内恢复项目建设前原状,并处以罚款。
经南通市如东生态环境局教育指导,我公司深刻认识到环境保护是企业应承担的社会责任和义务,就本次行为向社会诚挚道歉,并作出如下承诺:
一、严格遵守国家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认真履行环保行政处罚决定;
二、切实提高认识,增强环保意识,若再发生环境违法行为,自愿依法承担一切法律后果;
以上承诺请全社会监督!
经营者:张卫民
2021年1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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