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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版:综合新闻
2022年12月02日

今年以来共计下达《不予行政处罚决定书》22份——

我县推行环保“柔性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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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通讯员 于艳婷 张鼎 全媒体记者 陆昊) 今年以来,南通市生态环境局探索包容审慎“柔性执法”新机制,制定涉企免罚轻罚清单、不予实施行政强制措施清单,进一步推进作风革命、效能革命,助力优化营商环境,服务企业高质量发展。

如东生态环境局严格按照《南通市生态环境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清单 (试行 )》要求,落实包括不予行政处罚清单、从轻行政处罚清单、不予实施行政强制措施清单内的处罚情形要求和前置条件,做好辖区内环境执法监管工作,着力解决群众“急难愁盼”生态环境问题,提升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今年8月,如东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在日常检查中发现,某个人在未经环保部门审批的情况下,于今年2月在自家住宅附房内擅自建设手套模具生产项目,安装了相关生产设备。经过调查发现,该个人系首次违规,投资规模小,环境违法行为轻微,没有造成危害后果。检查发现后,该个人立即进行了整改,主动停止建设并恢复原状,符合《清单》不予处罚的情形。经如东局法制审核及集体审议后,决定对该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9月,该个人收到了生态环境局下达的《不予行政处罚决定书》,这让他感到惊喜和意外,对送达决定书的执法人员现场承诺,以后坚决遵守环保法律法规,没有环保审批手续绝不违法建设和生产!

环保工作不能简单以罚代管,而是要引导企业知法、守法。今年以来,如东生态环境局推进包容审慎柔性执法,共计下达《不予行政处罚决定书》22份。轻微违法行为虽然可以免罚,但其实质仍是一种违法行为。通过下达《不予行政处罚决定书》,既维护了法律的权威,促进企业提高环保守法意识,也为助力企业健康发展提供了良好营商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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