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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0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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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版:如东记忆
2024年10月17日

回忆当年交公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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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陈日铭

 

金秋十月,稻谷飘香。翻晒金灿灿的稻谷时,油然想起当年交公粮往事。

新中国从1949年开始,实行农民交公粮规定。向国家交公粮是天经地义的事,农民都能理解。每年收获时,大家都踴跃交公粮。

我印象中交公粮是在人民公社和农业承包制时期。人民公社时期是集体交公粮。夏季交麦子,秋季交稻谷。一个生产队交多少公粮是根据土地面积大小而定。土地面积大的交得多些,土地面积小的则交得少些。

我们生产队老队长对上交的公粮亲自把关,他让扬场手把“上风谷”(颗粒饱满的谷子)分开,再和其他社员一起,把谷子摊在场上晒几个好太阳。到时,他还用牙齿咬一咬谷子,便知道谷子晒干的程度。如果谷子发出“咯嘣,咯嘣”的声音,说明谷子已经晒干。若声音不响,说明谷子尚未晒干,还要继续晒,直至晒干为止。

那时我们生产队交公粮没有车辆,只好用大木船送。社员们把一筐筐粮食装进船舱,再由送公粮的人把船拉到远在十里外的苴镇粮站去。送公粮的人很辛苦,掌舵、点篙、拉纤、上粮,至少要安排五六人。参加送公粮的人由生产队长指派,虽然是个辛苦活,但大家都争着去。争是没有用的,生产队长有权威,他点了谁去就谁去。为什么很多人争着要去送公粮呢?因为送公粮有好处,除拿工分外,还允许用多余的粮食向街民换取大米,大家可以饱食一顿大米饭 ( 那时粮食比较紧张,能吃上一顿大米饭是不容易的)。剩下的粮食不可以私分,必须带回。我参加过一次送公粮,自然享受过一次“待遇”。

1980年实行农村土地承包责任制,这一制度是通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家庭承包等方式实现的,其中不宜采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农村土地,可以采取根据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农村土地承包后,土地的所有权不变,承包土地不得买卖,其公粮由各承包户根据土地面积的多少,确定上交公粮数量。我家承包土地不多,故交公粮相应少些。为了完成交公粮任务,每到夏秋两季,我就把上好的麦子和稻谷送石屏粮站。送公粮的队伍十分壮观,有的人挑担,有的人推着独轮小车,有的人骑自行车,极少数人用汽车送,因为那时汽车不多。收公粮的仓库门前,人声鼎沸,一派热闹景象。石屏粮站收公粮严格按照国家要求进行,凡不符合标准的粮食即被退回。我交公粮多年,从未被退回过一次。

免交公粮是第三任国家主席杨尚昆同志提出的。杨尚昆同志在1983年5月5日给全国人大常委会的信中说:“在农业方面,连续多年增产以后,我认为可以有条件地逐步取消公粮制,实行粮食供应制,或像有些地方同志提出的‘以税代粮’方案。”杨尚昆同志的这一提议得到中央的采纳。

2005年12月29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19次会通过了《关于废止<农业税条例>的决定》,自2006年1月1日起取消农业税。农业税是国家对一切从事农业生产,有农业收入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税,俗称“公粮”。停止征收农业税不仅减少了农民的负担,增加了农民的公民权,体现了现代税收中的“公平”原则,同时还符合“工业反哺农业”的趋势。取消公粮制度意味着农民不再需要交纳公粮,而通过税收或其他方式来换取粮食。这一举措有助于激励农民生产积极性,提高粮食产量,推动农业现代化进程。杨尚昆同志的提议对中国农业改革产生了深远的影响。至此,在中国沿袭了两千多年历史的农业税正式退出历史舞台。这是中国改革开放转型新时期的一个重要标志,显示了国家对农业发展的重视和支持,充分体现了党和政府对农民的关心。免交公粮的重大决策大,深受全中国数亿农民的欢迎。

农业税一去不复返了,农民不再交粮,感恩党和政府。当下,农民在责任地里自耕自种自收,丰衣足食,无忧无虑,充分享受着社会主义的幸福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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