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说不尽的《论语》(之三十九)
——“贤贤易色”读解
□ 陈 震
1.7 子夏曰:“贤贤易色;事父母,能竭其力;事君,能致其身;与朋友交,言而有信。虽曰未学,吾必谓之学矣。”
[译文]子夏说:“对妻子,重品德,不重容貌;侍奉爹娘,能尽心竭力;服事君上,能豁出生命;同朋友交往,说话诚实守信。这种人,虽说没学习过,我一定说他已经学习过了。”
[注释]子夏——孔子学生,姓卜,名商,字子夏,比孔子小四十四岁。(公元前507-?)?贤贤易色——这句话,一般的解释是“用尊贵优秀品德的心来交换(或者改变)爱好美色的心。”照这种解释,这句话的意义就比较空泛。陈祖范的《经咫》、宋翔凤的《朴学斋札记》等书却说,以下三句,事父母、事君、交朋友,各指一定的人事关系;那么,“贤贤易色”也应该是指某一种人事关系而言,不能是一般的泛指。奴隶社会和封建社会把夫妻间关系看得极重,认为是“人伦之始”和“王化之基”,这里开始便谈到它,是不足为奇的。我认为这话很有道理。“易”有交换、改变的意义,也有轻视(如言“轻易”)、简慢的意义。因之我便用《汉书》卷七十五《李寻传》颜师古《注》的说法,把“易色”解为“不重容貌”。?致——有“委弃”、“献纳”等意义,所以用“豁出生命”来译它。
(杨伯峻译注《论语译注》,中华书局1980年12月第2版第5-6页)
一、关于子夏。
子夏,姓卜,名商,字子夏,孔门三期学生,孔门有“四科十哲”(见《先进》),四科指德行、言语、政事、文学,分别是德行:颜子(颜渊)、子骞(闵损,闵子骞)、伯牛(冉耕,冉伯牛)、仲弓(冉雍),言语:宰我、子贡,政事:冉有、季路(子路),文学:子游、子夏,十人合称孔门十哲。(见《论语·先进》11.3)子夏名列十哲,以文学著称,尤以整理文献见长,曾为莒父宰,性格勇武,“好与贤己者处”。孔子去世后,他到魏国西河讲学,开西河学派,魏文侯尊之为师。
孔门弟子中,子夏著作传世最多。《论语》即是子夏与仲弓合编的。汉人徐防说:“诗书礼乐,定自孔子;发明章句,始于子夏。”洪迈《容斋随笔》云:“孔子弟子,惟子夏于诸经独有书。虽传记杂言、未可尽信,然要为与他人不同矣。”
二、关于“贤贤易色”。
(一)“贤贤”。
“贤贤”,各家在“贤贤”两词关系上意见比较接近。即第一个贤字作动词用,第二个贤字是名词。至于用作动词,有认为是形容词的意动用法(杨逢彬、唐翼明),有认为是使动用法(余东海),大多数注家则直接解为动词,不细究意动还是使动用法。
第一个贤的词义,有敬重、尊重、尊崇、尊敬、崇尚的意思,也有解作珍视、热爱、追求,重视;第二个贤的词义,一般解作贤人、贤才、圣贤,有高尚道德操守的人,也有解作贤德、德行,贤惠,才能、美德。
(二)“易色”。
“易”有解作轻视、轻慢,贪恋,改变、变易、变化、更替、取代,抛弃,交换(杨逢彬认为解作“交换”则误,他考证认为,《论语》时代表达“用……交换……”,其句式大多是“以……易……”,偶尔也会用“易之以……”或“与……易……”)
“色”,女色,容貌。
(三)“贤贤易色”。
问:“‘贤贤易色’有两说。”曰:“只变易颜色亦得,但觉说得太浅。斯须之间,人谁不能,未知他果有诚敬之心否。须从好色之说,便见得贤贤之诚处。”
“易色”,须作“好德如好色”说。若作变易颜色,恐里面欠了字多。这也只是敬贤之诚。(《朱子语类》卷第二十一,第500-501页)
关于“贤贤易色”的解读不少注家将其放在“贤贤易色”全章中来认识。这是很有见地的。由于贤贤易色后面依次论及事父母、事君、与朋友交,这样来看,将贤贤易色定位于夫妻之间也可算暗合该章叙事逻辑。持有这种观点的人有杨伯峻、左克厚、鲍鹏山、杨朝明、唐翼明、钱穆等人,李零、金良年、杨逢彬、张圣洁、余东海、李泽厚、陈耀南、张燕婴、黄朴民、孙钦善、(日)宇野哲人等人则以一般尊崇贤人贤德,轻视美色来解读。
杨朝明指出,贤贤易色:重视内在品质,不过分看重容貌。易,平易,轻看,不过分看重。他还指出,“贤贤易色”另有两解:一是“变易颜色”,即见到贤人,脸上显示出恭敬的神色,一是“易其好色之心以好贤”,即用好色之心好贤。孔府退厅东厅的启事厅,曾经悬挂有明朝姜克礼对联,曰:“以利己之心交朋必善,以好色之念求学必真。”通观本章,“贤贤易色”应该说的是选择或对待妻子的方式,不应该是泛指一般对待美色的态度。(杨朝明主编《论语诠解》,山东友谊出版社2012年9月第1版,第9页)
杨逢彬则认为,“夫妇为五伦之首”云云,乃后世观念,《论》《孟》中未有谈及夫妇关系者,谈君臣、父母与儿子、朋友关系者则极多。《论语》中两见“吾未见好德如好色者也”(《子罕》《卫灵公》),正可和“贤贤易色”互证。(杨逢彬著,陈云豪校《论语新注新译》,北京大学出版社2016年3月第1版,第8页)
对贤贤易色,钱穆指出,“或说此四字专指夫妇一伦言,谓为夫者能敬妻之贤德而略其色貌”,因而“四句分言夫妇、父子、君臣、朋友四伦。”不过钱穆注释如此,但译文仍为“一个人能好人之贤德胜过其好色之心”。(钱穆著《论语新解》,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02年9月第1版,第11页)
周海春认为,其争议在抽象地理解“贤贤易色”,还是具体地理解。如果具体地理解,贤,就是贤人,与父母等相对应。如果抽象地理解“贤贤易色”,“贤贤易色”的要求就会涵盖“事父母,能竭其力”,好贤之心构成了“竭其力”的条件。(周海春著《<论语>哲学注疏》,科学出版社2021年1月第1版,第53页)
三、关于“事父母,能竭其力;事君,能致其身;与朋友交,言而有信”。
(一)“事父母,能竭其力”。
一般读解为“侍奉父母能尽心竭力”。
(二)“事君,能致其身”。
一般读解为“服事君上能献出生命”。关于“致”,解释为:给予、献出,奉献、奉送、贡献,送、送达,等等。
(三)“与朋友交,言而有信”。
一般读解为“和朋友结交,说话诚实守信”。
四、关于“虽曰未学,吾必谓之学矣。”
此句中“学”字,有学习、学问等读解。
李泽厚指出,这两章(“入则孝”“贤贤易色”)都鲜明展示出孔学儒家的“学”,主要指现实的实践行为而非书面的诵读研究。因此“学”在《论语》以及在儒学中有广狭两义。狭义才指“行有余力则以学文”的“学”,即指学习文献知识,相当于今天的“学”:读书、研究等等,孔门当然也非常重视。但整个讲来,孔门更强调的是广义的“学”,即德行优于知识,行为先于语言。关于道德(行为)与知识(语言)的关系,可与希腊哲学和苏格拉底相比较其异同,本读各章均将提及这一问题。这也就是我以前提过的是“太初有为(道)”还是“太初有言(字)”的问题。中西差异似可溯源于此。(李泽厚著《论语今读》,天津社会科学院出版社2007年3月第1版,第26页)
钱穆认为,上章(“入则孝”)孔子言学,先德行,次及文,故《论语》编者次以子夏此章。或谓此章语气轻重太过,其弊将至于废学。然孔门论学,本以成德为重,后人分德行与学问而二之,则失此二章之义矣。(钱穆著《论语新解》,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02年9月第1版,第11页)
将李泽厚、钱穆二人论述比照阅读,可使我们对《论语》时代的“学”有更为深入的理解。
《朱子语类》对该章结句有评论说——
或问夫子言“则以学文”,子夏言“吾必谓之学矣”两章。曰:“圣人之言,由本及末,先后有序。其言平正,无险绝之意。子夏则言倾侧而不平正,险绝而不和易,狭隘而不广大,故未免有弊。然子夏之意欲人务本,不可谓之不事。但以夫子之言比之,则见其偏之若此也。”(《朱子语类》卷第二十一,第500-501页)
上述评论是钱穆论述的先声,同样值得我们深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