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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版:综合新闻
2025年08月25日

职业病目录“更新” 服务保障也要“加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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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刘曦

 

8月起,新版《职业病分类和目录》正式发布,新增“职业性肌肉骨骼疾病”“职业性精神和行为障碍”两个类别,将职业性腕管综合征(俗称“鼠标手”)和创伤后应激障碍纳入职业病范畴,引发社会广泛关注。

随着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工作方式愈发多元化,职业病的种类和表现形式也在不断变化。此次目录调整新增“职业性肌肉骨骼疾病”与“职业性精神和行为障碍”两大类别,精准回应了如制造业工人、医护人员、消防救援人员等群体职业健康的“痛点”。特别是当下,计算机已成为人们生活和工作中不可或缺的部分。随之而来的,是日益增多的与长时间使用电脑相关的健康问题,其中,“鼠标手”便是极具代表性的职业病之一。将“鼠标手”纳入职业病范畴,无疑也是对这一群体健康问题的正视和关注。这些举措,不仅为患病劳动者提供了政策依据,使他们能够享受到相应的医疗和工伤补偿,更重要的是,向全社会传递了明确信息:劳动者的健康权益不容忽视,必须得到切实有效的保障。

职业病目录调整,关系到职工切身利益,是社会广泛关注的话题。互联网等新职业、新业态的出现,与之相伴而生的新型职业伤害不应小觑。比如,互联网等行业从业人员长期从事高强度工作,不仅“鼠标手”,颈椎腰椎病、视力下降、内分泌疾病等新型职业病非常普遍,失眠、焦虑、抑郁等心理疾病也日益增多。相比于传统职业病,数字时代的新型职业病给劳动者带来的困扰往往是长期、慢性和隐蔽的,职业病防治工作仍任重道远。一方面,随着新技术、新业态不断涌现,职业病的种类和表现形式也在不断变化,这就要求不断更新和完善职业病目录,确保防治工作及时、有效。另一方面,职业病防治是系统工程,需政府、企业和劳动者共同参与。

首先,用人单位应切实承担起职业病防治的主体责任,积极改善工作条件,在法律框架内统筹安排作息时间,定期组织职工体检,为劳动者配备符合人体工程学的设备,减少重复性劳损等,提升广大员工的职业健康意识,远离职业伤害。其次,政府监管需更加到位,确保用人单位严格遵守职业病防治相关法律法规,特别是针对部分企业“996”问题企业失控、监管失序、工会失灵的状态,充分发挥劳动监察应有的作用。对于一些违法用工行为,不能是“民不举官不究”,而要积极履职,强化常态监管,为劳动者提供安全、健康的工作环境。同时,还应加强职业病防治的宣传教育,提高劳动者的自我防护意识和能力。对于劳动者而言,在提高健康意识,合理安排工作时间和强度,避免长时间连续使用电脑等设备的同时,也要注重自身权益维护,既学习各类劳动法律法规,也能运用这些法律武器进行维权。各级工会组织,应成为劳动者维权的重要保障,通过工会组织推动集体协商机制的运行,确保劳动者权益更有保障,充当好劳动者维权的坚强后盾。

(摘自《南通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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